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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项目总联络单位:福州市外经贸局投资促进处
联系人:曾秋玲、郑光耀、周爱燕
联系电话:0086-591-83212035、83212023、83212115
联系传真:83212109
E-mail:fzipd@163.com
二、项目承办单位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:
项目单位:福建省平潭雄鹰船厂有限公司
主管单位:平潭县企业局
项目负责人:高纯金
项目负责人:王德福 总师
联系电话:13805002923
联系电话:0591-24330143(办)
24398201(宅)
三、项目内容、建设规模及选址:
扩建第二期工程包括2.5万吨船坞、1.5万吨与五千吨造船平台各一座、万吨级舾装码头和车间等。按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要求将建成中、小型出口船舶定点厂之一,厂址平潭县苏沃港内。本项目立项批文:岚计基[2004]086号。
四、项目建设理由和条件:
该船厂占地120亩,现有1万吨干船坞一座。我县是全国海运大县之一,有钢质货轮850艘,近200万吨;还有钢质渔船351艘,总马力6万匹,故修船业务过饱和。该厂投产二年,已修船二百多艘,去年产值2300万元。
苏沃良港适合造船。福建省2010年造船能力要求达到200万吨,故必须扶持主要民营船厂发展造船业务。市、县政府很重视该厂扩建工程,特地从港商地皮中划出100亩支持扩建二期工程。该公司资产4900万元。
五、项目总投资:
625万美元。
六、合作方式
合资或融资(年固定回报率和合作年限面议)。
七、项目经济效益分析:
扩建后将可达到年产值1.6亿元,年利润1632万元,财务内部收益率12%,投资利润率35.9%,投资回收期8年。 |